1. 申請期限:
111年3月4日(五)至4月1日(五)中午12:00止。
2. 申請資格:
本院學士班學生,修業滿五學期(轉系生及轉學生應修滿大三上學期學業),並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全系或全班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
申請者在學前一學年英文成績總平均在全系或全班前百分之十以內者。或通過以下測驗之標準:
1. iBT托福92分(含)以上
2. IELTS 國際英語測驗 6.5級(含) 以上
3. 繳交文件:
申請表
學業總成績單正本
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證明正本
自傳、研究或讀書計畫等約二千字,以英文書寫,A4 格式
英文檢定證明正本(以英文測驗標準之申請者)。
(請於截止前以紙本送達國傳學程辦公室/大勇樓四樓210410室)
4. 審查標準及錄取名額:
依甄選結果至多擇優錄取2名。
5. 連絡窗口:
顏鳳助教
信箱:imics@nccu.edu.tw
電話:02-29393091分機6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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